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司長張國華
央視財經(記者 張曉麗) 最近一段時間,微信朋友圈轉發廣告可能被罰100萬的新聞,在朋友圈里也被刷屏了。9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了,據新法第55 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最高可處以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后果嚴重的還須承擔刑事責任。
那么在微信朋友圈轉發虛假廣告,真會被罰款嗎?在央視財經頻道《中國政策論壇》的錄制現場,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司長張國華首次進行公開回應。
張國華表示:這個問題我們也在研究,關于社交圈的問題,我們現在跟騰訊達成了一個公識,通過微信公眾號的,我們要嚴格把關。朋友圈,私人圈,這個在監管上還是有法律的方面的規范和障礙的。所以在朋友圈里面如果你發現了有虛假違法廣告,這個線索很清晰的話,可以舉報給工商,工商業會去查處。
轉發虛假違法廣告,是不是也跟著罰款?這個要看具體的情況,比如說以盈利為目的,始作俑者當然要罰,跟發布者是一樣的。但是你是一個好心幫朋友的忙,你不是一個主要責任者,不會像罰廣告主,廣告發布者主題責任那么嚴格,也要有相應的處罰。
據悉,中國政策論壇?聚焦新《廣告法》節目,將于9月27日(星期日)22點57分,在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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