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政策的推動和行業共同努力下,近兩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規模快速增長。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電動汽車安全事故頻發、事故頻率增高的問題。隨著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增加、老舊車輛增多,安全問題會更加突出。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引起了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相關部委又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政策進行解讀。
據知情人士介紹,國家要建立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要求企業從2017年1月1日起,必須將車輛接入企業監管平臺,企業監管平臺要完成和國家監管平臺的對接,否則產品將無法進入新車《公告》。已經在公告內的產品,要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對接。
此外,知情人士還透露工信部介紹了《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實施執行。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新申報《公告》的客車車型必須提交第三方檢測報告,公告內的車型在2017年7月1日前補交。對于今年年初三元電池暫停客車使用的問題,工信部表示,已經完成了對電動客車產品的風險評估,并據此形成了《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2017年起申請《推薦車型目錄》的使用三元電池的客車,提交第三方檢驗報告即可。據此筆者推測,三元電池將從2017年起正式解禁客車使用,但要滿足《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
隨著《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等系列政策的出臺,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安全體系建設的布置也越來越全面、系統。對生產企業、地方政府、行業協會等各個部分進行了責任分工的同時,明確了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整車產品負總責。
從關注新能源汽車推廣量到關注產品安全問題,新能源汽車產業已經由2015年火爆發展狀態轉入了2016年的冷靜發展狀態。雖然,2016年新能源汽車產業處于政策空檔期,沒有政策的引導使得整個產業發展緩慢。但若經過這一年的調整,能夠將整個產業所面臨的核心痛點問題理清,相信對未來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