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民航局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國民航局飛行標準司副司長朱濤透露,《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第五次修訂發布,將于2017年10月起實施。這次修訂放寬了對于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朱濤表示,航空公司可以根據評估的結果,來決定在飛機上使用何種便攜式電子設備,原來政府是禁止的,現在政府把這個權力交給航空公司來評估。第二,民航局飛標司制定了相應的審核、評估的方法,來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請。“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你們會看到中國的航空公司允許在飛機上使用相應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朱濤表示。
據民航通訊專家李淵介紹,由于手機使用的無線電與飛機所使用的無線電同屬于一個波段,有可能產生諧波干擾,這也是美國曾經禁止飛機上使用手機的原因。但到目前,還沒有發生任何一起因為使用手機造成飛機通訊、導航干擾的案例,也沒有明確的實驗可以證明干擾的危害。
IAIO-NARDO納頓航空技術副總裁兼首席創新官李晨對環球網科技表示,隨著航空技術的發展,飛機制造水平,尤其是航空電子、通訊設備的進步,部分陳舊的技術規定已經落后,政府職能部門簡政放權,適應市場發展需求,給予行業企業更多的服務選擇。這一舉措可以有效的幫助航空企業制定使用自己的服務標準,一旦推廣,乘客可以實現更個性化的航空娛樂體驗。
截至目前,國際上已經有超過40個司法轄區允許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通信服務,一些航空公司還在飛機上提供無線網絡服務:
阿聯酋的阿提哈德航空是全世界在整個飛行過程提供機載網絡連接服務的航空公司;
德國漢莎航空更是在國際上率先允許乘客在1萬米的高空使用手機;
美國聯邦航空局于2013年10月31日宣布,美國航空公司可以在飛行的所有階段,安全地擴大乘客除語音通信以外的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使用。
9月18日,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張武安表示,“空中使用手機是大勢所趨,樂觀估計,明年上半年,旅客有望可以在飛機上使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