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始于2016年,當時一個荷蘭的消費者組織將三星電子告上法庭,稱三星并沒有提供承諾的2年軟件升級保障期。此案終于于今天正式開庭審理,目前荷蘭法庭方面正在對此案進行聽證。
該消費者組織稱,雖然三星確實有相關軟件升級保障政策,可三星的軟件保障周期是一款手機發布上市之后2年,而非從消費者購機日期算起。所以該組織認為,那些并沒有在發布之時就購買手機的用戶可能無法享受到2年的軟件升級保障。
三星方面表示,自身內部的“2年”政策更多是起到一個參照作用。其中自家旗下的旗艦產品就能夠享受到比2年長得多的軟件升級保障,比如2014年發布的Galaxy S4的軟件升級一直延續到了2017年。
該組織認為,三星對于旗下智能手機軟件更新不力可能會導致更多用戶暴露于安全風險之中。外界認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該組織可能會以iPhone的軟件更新保障為例,但三星卻可以以蘋果有著軟硬件控制權的先天優勢為由進行解釋。于是最終審理結果如何,應該還是取決于法庭怎么看待這個事情吧。(知客數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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