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減輕企業用電負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工作部署,近日,結合新疆自治區區實際,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印發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電網環節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8〕430號)進一步規范電網環節有關收費政策包括全面落實電網清費政策、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取消烏魯木齊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全面清理規范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等。
其中,全面落實電網清費政策方面,電網公司要落實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及系統備用費等政策,及時清退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保清費政策落實到位。
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方面,明確要進一步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逐步實現變壓器容量(含不通過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電力用戶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電力用戶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需提前15日向電網企業提出申請,每次執行時間不得低于一個季度。
取消烏魯木齊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方面,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關于清理規范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有關規定,取消烏魯木齊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
全面清理規范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方面,要求電網企業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加快電能表直抄到戶改造進度,主動接管轉供單位(物業小區)用電管理。另外,電網企業、各轉供電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電價標準,也不得與電費綁定收取其他費用。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電網環節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
新發改能價〔2018〕430號
伊犁州發展改革委、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有關用電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的有關精神,進一步減輕企業用電負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現將進一步規范我區電網環節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電網清費政策。電網公司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7〕1895號)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臨時接電費和降低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7〕1810號〕規定,切實落實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減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及系統備用費等政策,及時清退已收取的臨時接電費,確保清費政策落實到位。
二、提高兩部制電價的靈活性。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500號)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兩部制電價制度,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愿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逐步實現變壓器容量(含不通過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電力用戶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電力用戶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需提前15日向電網企業提出申請,每次執行時間不得低于一個季度。
三、取消烏魯木齊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7〕1554號)關于清理規范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有關規定,取消烏魯木齊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烏魯木齊市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客戶側終端設備收費標準的批復》(新發改能價〔2006〕1875號)同時廢止。
四、全面清理規范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電網企業要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2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全區居民生活用電同價有關事宜的通知》(新發改能價〔2017〕1306號)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加快電能表直抄到戶改造進度,主動接管轉供單位(物業小區)用電管理,2018年12月31日前實現全部“四到戶”管理。電網企業、各轉供電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電價標準,也不得與電費綁定收取其他費用。產業園區經營的園區電網,可自愿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
五、加強監管和宣傳。各級價格管理部門、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會同電網企業,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電價政策執行到位。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能源交通價格處)。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