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文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來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信息,擬對不滿足要求的風電項目及時予以廢止,對已核準未開工的風電項目要求業主承諾開工建設時間節點。
長期以來,對于有多少已備案、但是未并網的風電和光伏項目,一直是“糊涂賬”。業內認為,這次梳理和普查有助于摸清我國新能源項目的“家底”,為下一步新能源“平價”上網奠定基礎。
(來源:中國能源報 作者:張子瑞)
不同項目因情施策
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數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風電累計并網容量達到1.716億千瓦。但到底有多少納入年度建設方案,或取得核準文件但最終未建的項目,沒人能說得清。
此次“通知”對處于不同階段的風電項目采取了不同的處置措施。比如,已核準但未開工建設的風電項目,由項目業主單位作出承諾是否繼續建設。承諾不再繼續建設的,應及時廢止;承諾繼續建設的,應承諾擬開工建設的時間節點。已核準并超過兩年未開工建設,且未及時辦理延期的風電項目,核準文件應按項目管理的規定聲明作廢。
再如,對于納入“十二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準工作的風電項目,應按國能新能 [2016]84號文件要求,予以廢止。納入“十三五”時期年度建設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設方案發布一周年內完成核準的風電項目,應予以廢止,如仍需核準,需重新納入之后年度的建設方案。
記者查詢國能新能 [2016]84號文件,于2016年發布的該文件曾明確提出,“十二五”時期已經安排的風電項目核準計劃,仍未完成項目核準工作的,一律予以廢止。經協調仍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可納入之后年度開發建設方案后核準。
摸清“家底”規范行業
“通過普查梳理,國家能源局試圖摸清這些潛在水面下的項目,一方面是為了規范行業管理,打擊倒賣批文等現象,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摸清真實‘家底’,掌握潛在的補貼缺口,為風電和光伏平價上網做好準備工作。”一位券商機構行業分析師向記者表示。
上述分析師認為,伴隨風電補貼退坡,“平價”時代漸行漸近,對于歷史遺存項目的補貼問題,也到了解決的關口。若不需要國家補貼,項目可待條件成熟后,重新走核準、開發建設流程;若仍希望獲得國家補貼,則必須盡早納入年度開發方案的大盤子里。
風電項目為何納入建設方案卻未核準?或者雖然核準了但未開工建設?業內分析,個中因素比較復雜,有企業自身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某風電開發企業相關人士透露, 在“三北”地區,由于棄風限電問題多年未能解決,部分已建項目處于盈虧邊緣,地方政府當初招商時的承諾無法兌現,挫傷了企業積極性。該地區一些核準卻未建的項目,多是企業出于盈虧的考慮,不得已做出的選擇。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十二五”初,“三北”地區正處于風電大規模發展期,一些開發企業過度預測了市場的發展速度,盲目擴張,“跑馬圈地”并沒有考慮風電的并網困難、發電的不穩定性、各地電網的承載運輸能力等多種因素,也客觀上造成了一些項目無法順利開展、完工。
“最近兩年,倒賣風電項目批文的現象又有抬頭,一些民營企業與地方政府關系比較好,更容易獲取地方風資源和相關核準文件,但并沒有實際開發,而是轉身將項目高價賣給了國有企業。這既推高了項目成本,也導致一些項目的進展比規劃大大延緩。”某國有開發企業相關人士說。
中東南部“圈而不建”問題突出
業內人士推測,“十二五”時期“圈而不建”的風電項目主要存在于“三北”地區,“十三五”以來,“圈而不建”的風電項目更多存在于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集中表現在應開未開項目較多、并網率不高等。
今年3月,河南省發改委就曾點名當地的“圈而不建”現象。根據“通報”,河南全省已核準的風電項目中,多個地區并網率均不足50%。
今年4月,廣西發改委稱,樂業邏沙風電場一期工程、上思四方嶺風電場、龍勝平等風電場3個風電項目因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工建設,其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有分析認為,導致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項目“圈而不建”的主要原因是,項目前期工作不深入、不扎實,對項目的微觀選址和政策要求甄別不詳實,致使部分已列入年度開發方案或已核準的項目,在推進過程中出現觸碰政策紅線等障礙因素甚至顛覆性因素,嚴重影響項目的正常進度,最終導致開工率、并網率較低。
此外,項目用地涉及林地、區域電網消納受限等因素,也影響了項目的正常推進速度,可能導致項目不能在兩年核準有效期內開工,或導致項目開發權失效。
“一方面,開發商忙于搶占資源的同時沒有對土地使用、環評、電網接入等方面做好前期調研,搶占項目資源的心態導致項目申報期間缺少與土地、環境保護等中長期規劃的有效銜接;另一方面,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開發較晚,地方政府經驗不足,也導致項目推動較慢。” Wood Mackenzie中國市場分析師李小楊此前對記者表示。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當前,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項目“圈而不建”與“三北”地區原因不同,大多是政府在推進項目過程中有意識把控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