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光起訴聯電及福建晉華竊取美光專利,去年10月底,美國商務部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宣布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之后,晉華便立刻進入了“休克”狀態!
雖然,有報道稱“福建晉華仍是低調持續運轉,且最大光刻機龍頭ASML默默支持并未撤出,由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坐鎮,采‘龜息大法’維持工廠正常運作”。但是,沒有了一眾美系關鍵供應商的支持,其DRAM業務是不可能繼續下去的。更何況,晉華的DRAM技術合作方——臺灣聯電也已宣布暫停技術研發協助。
不過,2月1日,有爆料稱美光正在考慮將放棄對福建晉華的訴訟,還給出了所謂的三個理由,并且認為雙方將握手言和,晉華有救了!
但是,在筆者看來,這三個理由是相當的奇葩!而且即使美光真的愿意放棄訴訟,與晉華和解,晉華也難以“復活”!
首先我們來看下,爆料給出的三個理由,以及為什么筆者認為是“奇葩”,總結如下:
理由一:美光害怕中國的愛國人士抵制,怕影響在中國市場。
芯計:美光是一家存儲芯片廠商,其提供的是芯片,而不是消費類電子產品。普通消費者怎么抵制?難道在買產品之前,先問廠家用的是哪家的內存或閃存芯片?要知道,目前絕大多數消費類電子產品都不會明確標注存儲芯片的供應商的。難道消費者會買了電子產品,拆解開來看看里面是不是美光的存儲芯片,如果是就去退貨?當然,有人會說,美光的中國客戶,比如那些國產手機廠商可以抵制啊。但是要知道,目前存儲市場的可供選擇的供應商并不多,主要都是被韓國、美國廠商壟斷,過去一年多時間,市場還經常出現缺貨、漲價的情況。國內廠商就算想抵制也是有心無力,更何況企業都是要賺錢的,而不是自己給自己“挖坑”。
理由二:晉華高層接觸美光,坦承自己“沒有技術”,其DRAM技術都是來自聯電,所以要起訴應該起訴聯電,晉華是無辜的!
芯計:這個理由更是奇葩!
要知道,去年11月3日晉華的官方聲明有明確寫道:“晉華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內存存儲器關聯產品的研發、制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晉華公司始終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的行為。”
晉華怎么可能這么快就自打嘴巴,“坦承自己沒有技術”,還要完全“甩鍋”聯電?晉華的高管沒有這么腦殘吧?
要知道晉華的DRAM計劃負責人,現任晉華總經理陳正坤,正是前美光高層,美國方面也已經是以“經濟間諜罪”起訴了他。要承認自己“沒有技術”,是聯電的問題,跟自己完全無關,是不是也要先把這個總經理給開了?
另外,美光也沒那么弱智吧?你說自己是無辜的,所以美光就放棄起訴?而且美光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阻礙中國國產DRAM的量產,這樣甩鍋也沒有用??!
真是奇葩的理由!
理由三:一方面中國政府多次出面,美光迫于壓力;另一方面,晉華或主動放棄DRAM,轉向晶圓代工(這樣對美光沒有威脅)。
芯計:且不說中國政府是否有向美光施壓,就算有,美光也必然有來自美國政府的支持和壓力。目前美中正處于相持狀態,美方更顯強勢一些。而且美光與晉華、聯電之間的訴訟早在2017年底就已經開始了,要是壓力有用也不至于現在的樣子。要知道福州中院可是先判了美光在國內禁售部分產品的。
至于晉華是不是主動放棄DRAM目前還不得而知,而且就算其主動放棄,也未必能夠轉型晶圓代工,因為美國的“禁令”沒有解除,其就不可能得到必要的美系供應商的支持。
如果美光真的放棄訴訟,晉華能“復活”嗎?
退一萬步來說,我們假設美光方面真的愿意放棄訴訟,那么晉華真的能夠“復活”嗎?答案是不可能!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美國將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才是最為關鍵的問題所在!要知道,美光與晉華的訴訟早在2017年底就開始了,期間雙方你來我往的打官司,但是對于晉華DRAM項目的進程并未有多大影響。直到去年10月底,美國對晉華的“禁運”,才直接導致了晉華的“休克”。
所以,就算美光現在放棄訴訟,只要美國“禁令”未解除,仍是沒有用。所以1月10日晉華發布的聲明就有明確提到,其將向美國法院做出無罪抗辯。i并且已聘請專業代理機構協助其在美國進行法律事務、游說、公共關系方面的工作,共同致力于爭取將晉華從美國商務部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中移除。
另外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美光與晉華、聯電方面的訴訟是民事訴訟,所以只要美光愿意,完全可以撤訴。但是,去年11月2日,美國司法部宣布以“經濟間諜罪”對臺灣聯華電子、福建晉華集成電路兩家公司,以及晉華總經理陳正坤以及其他兩位聯電主管,提起了刑事和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可以庭外和解,但是美國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在庭外和解的。美國刑事案件的起訴方是美國聯邦政府,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被害人只是證人,檢察官代表的聯邦政府才是原告。
只要檢察官認為證據足夠就可以起訴。除非檢察官認為證據沒有達到可以起訴的標準,才會主動撤案的。在美國,刑事案件只能尋求和檢察官達成有條件減輕罪名的辯訴交易。如果找被害人達成和解,肯定要做偽證,作偽證也一項罪名。
所以,即便是美光愿意放棄訴訟,其所能放棄的只能是放棄民事訴訟,而對于美國政府對晉華發起的刑事訴訟,美光即使想幫也愛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