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入增速與應收占比
2019年4月下旬,格力公布了2018年報和2019一季報。
不出意外,格力2018年營業總收入2000.24億,同比增長33.33%。2019年一季報,營業總收入410.06億,同比增長2.45%。
2012年-2018年,格力營業總收入從1001億增長到2000億,7年間收入增速分別是19.87%、19.91%、16.63%、-28.17%、9.50%、36.24%、33.33%,7年增速均值15.33%。
2012年第一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格力營業總收入增速分別是16.29%、10.58%、11.62%、-0.66%、0.56%、20.46%、33.29%,7年增速均值13.16%。
美的集團2018年營業總收入2618.20億,同比增長7.87%。其中空調板塊1093.95億,同比增長14.73%。2019年一季報,營業總收入755.00億,同比增長7.84%。
青島海爾2018年營業總收入1833.17億,同比增長12.17%。其中空調板塊317.73億,同比增長10.59%。2019年一季報,營業總收入480.43億,同比增長10.17%。
也就是說,作為空調老大的格力2018年增速33.33%不僅顯著高于過去7年均值18個百分點(15.33%),也領跑同行20個百分點(14.73%和10.59%);但2019年一季度增速2.45%不僅顯著低于過去7年均值11個百分點(13.16%),也顯著低于同行(7.84%和10.17%)。
2018年格力一來與小米對賭收入,二來面臨董事會換屆,需要一份靚麗的年報。格力2018年收入摻了多少水分,讀者諸君可自行判斷。
董明珠上任后,營業總收入連續7年卡在100億級的整數,2012年-2018年,營業總收入分別是1001.10、1200.43、1400.05、1005.64、1101.13、1500.20、2000.24億,這種典型的領導拍腦袋式的財務不透明,還要持續多久?
都說格力擅長營銷,那么我們來看看格力應收賬款與收入的比重。
我們觀察到,從2012年到2018年,格力從1001億增長到2000億,復合增長率為12.23%;美的從1027億增長到2618億,復合增長率為16.88%。
我們同樣觀察到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占營業收入的比例,格力長期顯著高于美的,格力7年均值為30%,美的7年均值為16%,格力幾乎是美的的2倍。
這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么經銷商在格力有非常大的勢力,在董明珠個人參股銀隆期間,為什么借道經銷商北京盛世恒興格力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與湖北盛興格力電氣銷售有限公司了。[1]
家電行業中,海爾推行零庫存,美的推行T+3訂單制,堅持不懈壓貨的,就只剩下空調企業。空調銷售季節性較強,空調生產商在淡季對經銷商采取壓貨策略,以實現業務數據平穩。根據東北證券20190430研報“2018年三季度末,空調全渠道庫存超過4500萬臺,其中一半以上是格力” [2]。知名家電行業分析師產業觀察家劉步塵說:“格力2018年如果不超大力度壓貨,營收應該在1750億左右。” [2]這個數據與小米公司2018年報基本持平!
2018年度過度透支的結果,根據中怡康發布的2019年空調業統計數據顯示,在銷售量和銷售額方面的市場占比中,格力空調從行業第一跌落,落后于美的、奧克斯![2]
(二)格力研發投入涉嫌虛假披露
研發投入是科技企業非常重要的指標,必須正確、真實披露,不能忽悠。
早在2017年報之時,我就對格力的研發投入心存疑慮,格力研發投入57.67億,要知道格力的全部管理費用(2017年報口徑含研發費用)才60.71億,難道格力管理費用中研發費用占比95%?不過,研發費用并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是企業自己統計指標,所以,這非常符合網紅董明珠的高調風格!
2018年,會計報表變更,研發費用單列,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于是,格力自吹自擂的研發費用得以曝光!格力審計報告中披露2017年格力研發費用36.18億!
格力2017年度報告和2018年度報告中,均披露格力2017年研發投入57.67億,且資本化研發投入選擇不適用。
我們察看了格力2017年資產負債表,開發支出期初期末金額均為0,無形資產期初33.55億,期末36.04億,查看報表附注專利技術期初原值1987萬,期末原值2687萬。這也印證了資本化研發投入的確不適用。
格力2018年度報告中,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7年研發費用為36.18億!格力多披露研發投入21.49億,夸大59%!
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是可以稅前加計扣除的,這是國家的一項重要鼓勵研發的稅收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018年格力研發費用69.88億(其中,母公司研發費用51.20億),按研發費用一半可加計扣除計算,可節約所得稅3.93億(其中,母公司節約2.88億)!
為什么發生研發費用而不加計扣除?或者不披露?是企業看不上3-4億的減稅嗎?
(三)再議銀隆
作為第一大股東的魏銀倉和前總裁孫國華,被二股東董明珠控制的銀隆新能源舉報4項刑事案件和3項民事案件。包括冒領公司補償款、虛增設備采購款、虛構工程款、專利重復轉讓等等,涉案金額14億元。
這七起控告和訴訟涉及的事項主要發生2013到2016年間,即格力電器意欲收購銀隆新能源之前。格力電器為了收購銀隆新能源,在2016年年初委托中介機構對銀隆新能源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的財務情況進行了調查,并于2016年8月19日公開披露了《珠海銀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審計報告》。
2016年9月23日,格力電器發布《格力電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向社會公眾公告并購事項,在該報告中已專門說明了銀隆新能源對關聯方應收款掛賬的形成原因、清理的過程及結果。
該報告第675-677頁解釋,魏銀倉前期自行投入資金所形成的研發成果在銀隆新能源成立后無償其占有及使用,因后續償還前期研發投入所籌集資金的需要,魏銀倉暫從標的公司借支了部分款項,具體通過銀通投資集團或孫國華等賬戶支付,形成對該等單位的其他應收款掛賬。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款項已經基本清理完畢。
公司并購就估值130億且股份支付(15.57元/股),個人投資就估值104億。公司并購就魏銀倉孫國華款項清理完畢,個人投資就7宗案件。倘若7宗案件成立,并購報告書、審計報告均屬虛假披露,這不是欺騙股民么?作為董事長的董明珠應該承擔責任!
作為中國上市公司的代表,格力電器在收入增速、研發投入、并購報告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披露瑕疵甚至錯誤,不能不引人深思!
作者:槎溪散人(上市公司副總裁兼財務總監,博士,資本并購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