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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
據彭博社報道,美國舊金山法院在 24 日突然發出逮捕令,將三名牽涉美國存儲大廠美光 DRAM 技術商業機密案的三人列入通緝名單中,正式裁定要逮捕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另兩名為曾任職瑞晶(后被美光并購)工程師,之后轉職到聯電。
就在兩周前,由于涉及竊取美光商業機密,臺灣法院判定聯電支付一億元新臺幣罰款,以及三名與聯電有關的員工被判處 4 ~ 6 年徒刑,以及罰金。(點擊看報道全文:聯電:遭罰款1億,三員工遭判刑)
聯電因幫大陸開發技術,遭臺灣政府、美國政府聯合施壓制裁。宣布此不公平訴訟結果。聯電強調,并未違反商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美光與聯電、晉華的訴訟案。簡單回顧:
2017年12月,美國存儲芯片巨頭美光科技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聯華電子與福建晉華,稱聯華電子通過美光臺灣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并交由福建晉華。
2018年1月,聯電向福州市人民法院遞狀,控告美光在DRAM及固態硬盤(SSD)等存儲產品涉嫌侵害聯電大陸公司專利,導致美光科技26種芯片產品在中國遭到臨時禁售。
2018年7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導體銷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進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達固態硬盤、內存條及相關芯片,并刪除其網站中關于上述產品的宣傳廣告、購買鏈接等信息。同時裁定美光半導體(西安)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銷售、進口數款內存條產品。
2019年傳:晉華或主動放棄DRAM,轉向晶圓代工 ,以企與美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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