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全球數字治理研討會上正式發起《全球數據安全倡議》,這一倡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客觀理性看待數據安全,致力于維護全球供應鏈開放、安全和穩定。
二是反對利用信息技術破壞他國關鍵基礎設施或竊取重要數據。
三是采取措施防范和制止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不得濫用信息技術對他國進行大規模監控,或非法采集他國公民個人信息。
四是要求企業尊重當地法律,不得強制要求本國企業將境外產生、獲取的數據存儲在本國境內。
五是尊重他國主權、司法管轄權和對數據的管理權,不得直接向企業或個人調取位于他國的數據。
六是應通過司法協助等渠道解決執法跨境數據調取需求。
七是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供應企業不應在產品和服務中設置后門,非法獲取用戶數據。
八是信息技術企業不得利用用戶對產品依賴,謀取不正當利益。
隨著數字貿易保護主義的興起,各主要經濟體紛紛自行推出數據安全保護的法律和規范,目前有代表性的包括《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和《美國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事實上,無論對于維護經濟全球化,反對貿易保護主義,還是推進疫情后世界經濟復蘇,推動數字經濟發展,都亟需建立全球范圍內的數據安全規范來破題。
首先是建立“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必然選擇。
在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增加的情況下,我國適時提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在新發展格局下,數字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據統計,我國數字經濟占 GDP 比重逐年提升,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由2005年的2.6萬億元擴張到2019年的35.8萬億元,占 GDP 比重已經達到36.2%,其中產業數字化增加值約為28.8萬億元,占GDP比重為 29.0%。數據有數字經濟“血液”之稱,數據安全關系到消費互聯網,如金融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保護;更關系到產業互聯網,如傳統行業數字化轉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運行等,客觀上需要建立全球范圍內的數據安全規范來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第二,后疫情時代,全球數字經濟爆發增長的必然需求。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到來,數字經濟非但沒有像傳統經濟一樣陷入衰退,反而獲得蓬勃發展的契機,有望成為后疫情時代全球經濟復蘇的引擎。據預測,到2023年數字經濟占比全球GDP比重將達到62%。說明數字化轉型正在全球范圍內取得深化,新冠疫情客觀上加速了各國的數字化轉型進程。也因此,有一些專家樂觀估計,數字經濟浪潮將引領第三次全球化的到來。這無疑為解脫當前全球化的發展困境提供了一條路徑。為了迎接并駕馭即將到來的全球數字經濟時代,必須盡早提出全球的數字安全規范和準則,中國作為全球化和多邊主義的捍衛者,此時提出《全球數據安全倡議》符合大多數利益攸關方的利益,可謂正當其時。
第三,凝聚全球化共識,反對“數字冷戰”。逆全球化思潮、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已經撕扯全球化進程多年,打著國家安全的旗號進行數字冷戰是終結全球化進程最為便捷的手段之一。但全球化的發展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開歷史倒車終究不符合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共同利益。推動并完善全球化符合歷史潮流事半功倍,搞逆全球化和貿易保護主義不符合歷史潮流事倍功半。同時,各主要經濟體都認識到,數據安全屬于戰略安全,要捍衛全球化必須在數據安全上擁有戰略自主權,才能在全球數字經濟中擁有話語權和行動能力。所以《全球數據安全倡議》點了題,安全與發展作為“一體兩翼、驅動雙輪”,真正被置于全球化視域下統一起來,最終落腳點是為了更平等、更完善的全球化取得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