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將再開全國先河。1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駱文智率隊到坪山區就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展開立法調研。這一新興技術領域的法規擬于今年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無人駕駛汽車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深圳自動駕駛相關企業占全國兩成
智能網聯汽車,簡單地說就是智能汽車和車聯網的融合產物,終極目標是實現無人駕駛。隨著智能網聯和自動駕駛技術的快速發展,智能網聯汽車也被視為是智能手機之后的超級智能移動終端。
調研組一行首先來到位于坪山區金聯路的深圳市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范平臺,登上自動駕駛大巴實際體驗。不需要駕駛員操作,通過車輛搭載的傳感器、控制器等裝置,融合通信網絡技術,車輛就可以在測試區域平穩行駛,自動避讓障礙物,遇到紅燈減速停車。
據介紹,該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范平臺自去年運行以來,已建成2.6公里的封閉測試路段,為13家企業提供了測試服務,累計測試總里程18000多公里。今年,該平臺還將建成半開放測試區和開放測試區,為智能網聯汽車提供更好的測試環境。
截至目前,我市已公布的智能駕駛測試道路達100多公里。天眼查專業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自動駕駛相關企業已超過4000家,其中約兩成分布在深圳。
產業發展遭遇法律盲區
盡管科技發展迅速,但是由于相關法律滯后,智能網聯汽車的商業化落地困難重重。
首當其沖就是“上路難”。2017年百度AI開發者大會上,百度創始人、董事長兼CEO李彥宏展示了自己將無人駕駛車輛開上北京五環路的視頻。然而這令人振奮的科技突破卻遭遇尷尬,因為駕駛位并無駕駛員,違反了現行交通法規中關于駕駛者必須是自然人的規定,李彥宏隨后接到了交管部門的罰單。
在昨天舉行的立法調研座談會上,坪山區相關負責人和華為、比亞迪、AutoX等企業相關負責人紛紛提出意見建議。大家表示,由于現行的道路交通法規所調整的對象都是有人駕駛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不僅上路合法性遭質疑,還遇到登記注冊難、運營收費難、責任認定難等問題,亟須盡快破除法律障礙。
“無人駕駛”須有人擔責
深圳建設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深圳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并明確支持深圳在無人駕駛等領域開展立法先行先試,市人大常委會將該立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當中。
座談中大家一致認為,深圳率先就智能網聯汽車立法對產業發展和特區立法創新都意義重大。通過立法,要解決自動駕駛合法“上路”的問題,并建立起一套對應的道路安全行駛制度和事故責任賠償與保險制度,“無人駕駛”也須“有人擔責”。
不少與會人員認為,智能網聯汽車是一項新生事物,立法的目的是為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引導技術進步,規避安全風險,而不是束縛技術創新。安全監管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是這次立法的重點和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