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決議。“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因此“十四五”規劃《綱要》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規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展望和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規劃。
“十四五”規劃《綱要》是依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簡稱“十四五”規劃《建議》)編制而成。《建議》是總體規劃的基礎,《綱要》是《建議》的細化和落實,兩者存在明確分工。《建議》主要確立發展理念,明確發展方向、主要原則、重點任務和重大舉措;規劃《綱要》主要落實《建議》要求,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從“十四五”規劃《建議》到《綱要》,都對數字化轉型下的網絡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二者基本思想一致,但具體措施略有不同。一是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方面,二者都強調要全面加強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但是《綱要》對網絡安全制定了更為全面的保障措施。
在國際上,《綱要》倡導建立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積極參與數據安全、數字貨幣、數字稅等國際規則和數字技術標準制定。推動全球網絡安全保障合作機制建設,構建保護數據要素、處置網絡安全事件、打擊網絡犯罪的國際協調合作機制。
在國內,《綱要》強調要加強網絡安全保護,包括健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加強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和審查、加強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網絡安全威脅應急響應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加強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等。
二是在數據安全保護方面,《綱要》在《建議》的基礎上有所擴充。
第一,數據跨境傳輸安全和大數據保護方面,《建議》和《綱要》都強調要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推動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綱要》增加完善適用于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加強數據安全評估,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第二,公共數據安全方面,《綱要》在《建議》的基礎上強調要建立健全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體系,確保公共數據安全,擴大基礎公共信息數據安全有序開放。
第三,國家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建議》中明確要保障國家數據安全,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綱要》對此進行擴充:加強涉及國家利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數據保護,加快推進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基礎性立法,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
三是在數字產業安全方面,《建議》強調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綱要》明確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網絡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
四是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方面,《建議》強調維護水利、電力、供水、油氣、交通、通信、網絡、金融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綱要》重點強調能源領域,強化重要能源設施、能源網絡安全防護。
“十四五”規劃《建議》共有十五章、六十小節,其中有兩章、三小節涉及網絡安全;《綱要》共有十九篇、六十五章,其中涉及網絡安全章節共有五章、七小節。以下對《建議》及《綱要》中涉及網絡安全的部分進行簡要分析。
表 “十四五”規劃《建議》與《綱要》中
有關網絡安全內容梳理分析
附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涉及網絡安全內容梳理
附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涉及網絡安全內容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