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非網5月14日訊,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委發布了《關于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下稱公告)。公告調整了相關標準,有助于新能源汽車產業逐步從政策驅動轉為市場驅動。
根據《公告》:為適應新能源汽車技術標準變化,做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執行工作,現就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GB/T 32694-2021)、《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GB/T 19753-202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第1部分:輕型汽車》(GB/T 18386.1-2021)等標準(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正式實施。《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號,以下簡稱第172號公告)有關技術要求作如下調整:
(1)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車型對應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應當小于70%;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應小于電能消耗量目標值的135%。按整備質量(m,kg)的不同,百公里電能消耗量目標值(Y)應滿足以下要求:m≤1000時,Y=0.0112×m+0.4;1000kg1600時,Y=0.0048×m+8.60。
二、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其他技術要求繼續適用第172號規定。
三、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標準進行測試且滿足第一條和第二條技術要求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可以納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新能源汽車專家孫恒政表示,以上標準看起來不高,但是都得“真材實料”。因為從2021年起,新能源汽車試驗方法標準將更新,由現行的NEDC(歐洲續航測試標準)變成WLTC(全球輕型汽車測試循環)。
“NEDC測試路況與人們日常駕駛情況不一樣,而WLTC測試方法更貼近消費者日常生活駕駛習慣,測試里程數更真實。”北京氫華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斌表示。
“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滿足標準更新的要求不會有太大問題。”孫恒政表示,“對于汽車生產企業來說,新測試循環標準的推出,意味著新能源鼓勵政策更加貼近我國乘用車實際應用工況,有利于引導新能源乘用車市場相應技術路線的產品升級,可以看作是原政策的升級版本。”
“在補貼大幅減少,直至退出的情況下,減免購置稅措施還會發揮主要作用。新能源汽車汽車應該基于用戶需求,在低能耗技術上做出更多創新和突破。”孫恒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