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發布了關于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稱,華潤微全資子公司無錫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應訴通知書》,公司子公司無錫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控股有限公司為本案追加的共同被告。
目前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為:已受理,尚未開庭審理。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微”或“公司”)全資子公司無錫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控股有限公司為本案追加的共同被告,與原告諾思(天津)微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南昌諾思微系統有限公司無關聯及合作關系,與被告六南昌高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存在業務合作關系,目前所合作項目尚處于合作初期,尚未產生營業收入。
在本次訴訟案中,原告認為無錫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控股有限公司的行為與南昌高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等被告一起侵犯了原告的技術秘密。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十七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
原告認為無錫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控股有限公司的行為與南昌高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等被告一起侵犯了原告的技術秘密。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十七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原告特提起訴訟。
據了解,2021 年 8 月 17 日,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案號為(2021)津 03知民初 267 號的專利權糾紛一案,原告諾思(天津)微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南昌諾思微系統有限公司訴被告天津經緯輝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陳建波、南昌經緯輝開半導體有限公司、南昌紫薇半導體有限責任公司、南昌高新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侵害技術秘密。
對于這次訴訟,華潤微表示,本案的涉案金額為人民幣 3.007 億元,無事實依據。公司一貫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未侵害原告的技術秘密,經公司判斷本案件敗訴可能性極低,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影響極小,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影響極小。公司將積極應訴,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采取相關法律措施,切實維護公司名譽和廣大股東的利益,并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