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全國兩會的召開,眾多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們紛紛建言獻策。對于近兩年國內經濟的一個重要支柱“汽車產業”眾代表都有哪些建議呢?電子技術應用為讀者總結了代表們的相關提議。
1、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馮興亞
汽車消費、國產芯片應用、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智能駕駛汽車
全國人大代表的廣汽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馮興亞圍繞汽車消費、國產芯片應用、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智能駕駛汽車發展提出了五項建議:
一、《關于提振汽車消費、帶動后疫情時代國民經濟增長若干措施的建議》
建議國補政策向需求側戰略轉型,對新能源汽車消費實施持續補貼、直接將優惠補貼給消費者,并延續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同時優化汽車限購措施,推動汽車消費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并加快推動二手車市場走向成熟,健全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促進汽車循環流通。
二、《關于提升國產芯片應用率、推動我國汽車芯片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建議大力提高國產芯片的應用率。從政策層面加快引導產業轉型,推動“卡脖子”及高端芯片的研發及應用,并加大政策刺激力度,在芯片的研發端、應用端以及汽車消費端等多方面研究和出臺針對國產芯片全產業鏈條的鼓勵措施;加速完善汽車芯片的配套措施,健全汽車芯片應用保障機制、完善細分領域技術規范和測試標準。
三、《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推廣、加速汽車行業轉型的建議》
建議加快全國換電模式推廣的整體布局,研究出臺各類對換電模式支持的扶持政策,扶持獎勵汽車企業推出換電車型、加大車電分離政策鼓勵,在國家取消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免征政策后,針對換電車型免征電池部分的購置稅。同時由政府牽頭組織企業或行業協會加速統一電池標準,并同步開展公共領域車輛換電試點,在電池規格與換電站標準上統一先行先試,推動汽車電池全面標準化快速落地。
四、《關于加快推動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統一立法的建議》
建議將自動駕駛汽車立法納入下一個五年立法規劃,并盡快成立專項立法工作組,探索制定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專項法律。在法律層面肯定自動駕駛汽車的合法性地位,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的商業化運營的特殊規則,優先完善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運營情形下的各類主體責任問題,為當下智能網聯汽車企業的商業實踐提供可預期的行為指導。通過立法探索和制度建設,助力我國汽車產業在全球信息化、智能化浪潮中搶占先機。
五、《關于加快推動智能駕駛汽車發展的建議》
國家對智能駕駛汽車需要收集的場景及地理數據的權限進行適度放開,對不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普通場景數據允許車企在合規范圍內自行收集,國家可以加強相應監管。
統籌各地盡快放開高速路、快速路測試場景,支持試點城市先行先試,并匹配智能駕駛道路測試需要,完善道路測試過程中管理配套要素的建設。
2、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
智能網聯汽車數據、SEP沖突解決機制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黨委書記、董事長朱華榮圍繞智能網聯汽車數據、SEP沖突解決機制等方面提出建議。
一、《關于統籌智能網聯汽車數據收集與共享的建議》
1. 建立、健全汽車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建議搭建國家智能網聯汽車數據法律、法規工作組。一是建立完善的企業準入制度,只有滿足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規定的行為才能被許可;二是推動健全車聯網數據共享的法律法規,制定明確數據責任主體的法規,建立相應的安全法規,形成數據使用報備制度和預警機制,確保數據被合法、合理地使用;三是在具體應用場景(高精度地圖)方面,定義道路路網數據公益屬性,并歸國家所有。在確保數據安全前提下,支持“國家級地圖公司”統一收集相應原始數據。
2. 建立汽車數據采集統一方案、數據統一標準。從采集的規則、數量、定義層面拉齊行業認知,約束各企業必備采集范圍,構建統一的行業標準,規范汽車企業上下游產業鏈在數據采集和應用的標準行為。
3. 完善高精度地圖數據策略與管理機制。制定安全可行的數據生產應用策略,建立用戶申請——部委審批——地方監管的數據使用和更新機制。建議適時增設智能駕駛高精地圖等專項資質,支持多主體聯合攻關,激發企業創新主體作用。
4. 培育3—5家國資為主的國家級地圖公司。鼓勵、引導一批具有國資背景的整車廠、圖商、物流及出行公司相互整合,形成業務互補的平臺型國家級地圖公司,使其進行自主技術研究與應用,數據資產接受自然資源部指導、監督。
5. 建立汽車數據質量國家過檢平臺。提供從標準定義、質量監控、重大問題及時告警等數據質量全生命周期管理,實現對汽車數據的質量控制,驅動以監測問題為導向的持續改進,提高各車企數據質量。
二、《關于SEP沖突解決機制的建議》
1.加強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監管。建議建立對SEP運營平臺的備案機制并予以監控,對于擁有SEP超出一定比例的專利池,應當進行反壟斷備案。同時完善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指南,限制、禁止利用SEP獲得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許可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2.出臺SEP指導案例,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建議出臺SEP相關指導案例,作為各地方法院以及海外訴訟關于SEP許可費率的計算方式、計算基準以及對于FRAND原則定義等判決的參考依據,并完善關于禁令的司法規定,避免許可談判過程中的專利劫持。
3.規范SEP聲明制度,建立SEP審查機制。建議建立SEP聲明前的必要性及有效性的審查機制,并授權經過認證的第三方予以開展審查工作,以提高SEP的真實性比例。
三、《關于新能源車、燃油車等基礎問題的建議》
朱華榮代表就新能源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尚不均衡、行業缺芯貴電、關鍵原材料、車規級芯片高度依靠進口等問題提出建議,包括建議探索共享私樁的模式,實現多車一樁、分時共享、臨近車位共享等,以緩解補能焦慮;推動動力電池標準化,加強下一代動力電池、芯片等技術攻關;內外同步,加快推動鋰資源等礦產資源開發布局等。
針對公務車采購新能源汽車的示范帶頭作用不足、新能源SUV、MPV等車型標準的缺失導致一些采購無法落地以及大部分區域限定選擇純電動汽車,不利于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領域更大程度地推廣等問題,朱華榮建議各部委牽頭,在公務出行中,鼓勵使用、采購中國品牌汽車,助力中國汽車品牌形象塑造;建議完善新能源SUV、MPV等車型的公務車配備標準,上限18萬元的配備標準提高至25萬元,用外形尺寸及價格上限對車輛級別進行區隔;允許公務車采購混合動力汽車;等等。
針對燃油車領域,朱華榮指出我國主流燃油車消費稅政策多年未變,與現實需求存在偏差,以及我國汽車稅費較多,用戶購車成本較高,消費稅在調動地方政府積極性方面具有一定挑戰等。他建議將2.0L及以下排量的汽車消費稅稅率減半;建議將車輛購置稅、汽車消費稅合并,保留一個稅種,并增加地方財政留成比例。
3、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
碳積分、商用車、新能源
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公布了《關于加快制定、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的提案》及《關于推動輕型多用途貨車轉型升級的提案》。
一、國際商用車減碳政策不斷加碼,建立碳積分制度能為我國低碳商用車發展保駕護航。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商用車碳排放相關政策和制度,不僅阻礙了國內汽車行業奔赴“3060雙碳”目標的進程,更制約了汽車產品走向國際化的進程。為了維持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際領先地位,同時滿足國際碳排政策要求,推行商用車碳積分制度刻不容緩。
二、新能源商用車增長空間大,產業急需政策激勵,讓“3060雙碳”目標行穩致遠。
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提出“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為了達成“雙碳”目標,新能源商用車的滲透率每年需逐步上升,2022年新能源商用車滲透率僅為11.3%,存在巨大上升空間,因此商用車碳積分制度的引入,有利于促進新能源商用車產業加大投資。
三、出臺碳積分可促進商用車產業全面轉型,輻射全價值鏈。
商用車碳積分的推出將會驅動各大整車廠的新能源化轉型,從而輻射到商用車的全產業鏈。作為具有生產和服務屬性的商用車,對電氣化的零部件需求更大,對于充換電站等基礎設施的能效要求更高,對產業鏈的推動會更為突出。
商用車碳積分的設立還將考慮汽車全生命周期的影響,積分政策的管控范圍不僅包含汽車的使用,還將延展至燃料/動力電池制造、汽車的生產、回收利用等環節,從而促進全產業鏈的降碳。
此外,智能駕駛、綠色甲醇液氫燃料等新興技術將與商用車低碳化緊密結合,為工業發展提供新方向,為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
為了加快商用車的低碳轉型升級,建議借鑒乘用車積分機制,同時考慮多能源并駕齊驅的現狀,以全生命周期減碳為目的,加快制定、實施商用車碳積分管理辦法。
4、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
儲能安全,電池護照
全國政協委員、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毓群提交了《關于加快推進電池儲能高質量發展的提案》和《關于開展我國動力電池護照及配套政策研究 加強電池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備受關注。
一、《關于加快推進電池儲能高質量發展的提案》
1.要參照核電級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為依據的電池儲能系統安全分級評估體系,并將該體系納入重大項目招標條件,引導電池儲能邁向以“核電級安全”為標桿的高質量發展。
2.圍繞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電池儲能集成系統這一關鍵領域,加強電化學儲能系統測試評估與實證,建設國家級電化學儲能實驗驗證平臺。
3.要加強電池儲能數據的統計發布和共享。建議國家儲能平臺數據分級分類面向電池企業有序開放,以便電池企業支持平臺建立更為準確的儲能電站安全預警模型,為儲能電池產品的不斷優化提供數據支撐。同時,建議儲能主管部門和支撐機構參照工信部委托動力電池聯盟按月發布廠家電池裝車數據,定期發布有公信力的國內儲能電池并網總量及生產商并網量數據,為電站設備選型提供關鍵數據參考。
二、《關于開展我國動力電池護照及配套政策研究 加強電池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
電池護照是物理電池的數字孿生體,可實現對動力電池全供應鏈的透明化數字管理。消費者和監管機構可通過電池護照,簡單直接地查閱電池產品的相關信息。電池護照作為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的有力抓手,可成為促進電池產業低碳、循環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曾毓群建議以“雙碳”目標為導向,發揮中國產業鏈完整、應用數據豐富的優勢,針對碳足跡、ESG、回收溯源、梯次利用等實際管理需求,研究設計我國電池護照,并將其作為我國電池行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數字化管理工具。
此外,曾毓群還建議加快推動電力核算規則與全球接軌。我國新能源產業優勢大、出口多,要確保產品碳足跡核算中所有清潔電力的低碳屬性都能發揮最大價值,有關部門需進一步完善電力數據結構和綠電確權工作并定期對外發布,盡快制定各種清潔電力的電力證明和交易機制。
5、全國人大代表、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
礦產資源、固態電池
全國人大代表、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圍繞新能源產業發展提出建議,如加快推進新能源行業上游布局,加強關鍵礦產資源保障,以及加強研發高安全、耐低溫的固態電池等。
一、《關于推進新能源行業上游布局和關鍵礦產資源保障的建議》
李良彬建議,給予出海企業一定的政策或資源支持,與資源國建立包括貿易、投資、技術合作在內的經貿合作機制。在不弱化監管的前提下優化審批制度,推進對外投資合作的各項業務便利化,縮短項目的投資、建設周期。
與此同時,在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加快國內資源項目的勘探、開發投入進程。李良彬建議,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整合政企資源,大力開展鋰礦資源勘探工作,尋找更多優質本土礦源,提升資源自給率。
此外,大力發展鋰電池回收技術,完善相應法規。李良彬介紹,目前,電池回收再生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向:一是自動拆解技術成為電池再生效率的瓶頸;二是小作坊式電池回收將給行業發展帶來安全與環保等方面的隱患。
李良彬建議,大力開展產學研合作,高校、機構、企業同時參與到技術攻堅中,加快實現電池的高效回收,為即將到來的動力電池退役潮做好準備。進一步完善電池回收法規、制定明確獎懲規則,促進整個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關于增加固態電池研發投入的建議》
“加大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增加固態電池研發投入,培育更多的行業人才。”李良彬建議,將固態電池納入重點研發領域,推出更多重點研發計劃、重點科技項目、產學研合作項目等,匯集更多力量在固態電池研發領域搶占領先優勢。
李良彬還建議設立相關細分學科,發揮高校科研力量,培養更多專業人才,打好固態電池研發的持久戰與攻堅戰。
同時,推廣固態材料、半固態電池等產品,以商業化帶動技術研發。李良彬建議,對固態電池系列產品提供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鼓勵電池廠、車企將固態電池研發進程中的產品階段性落地,形成以商業化推動技術研發的良性循環。
6、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董事長雷軍
汽車數據安全、汽車文化
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建議:《關于構建完善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體系的建議》;《關于大力發展汽車文化,助力從汽車大國走向汽車強國的建議》。
一、《關于構建完善汽車數據安全管理體系的建議》
智能網聯汽車作為車輪上的數據中心,其承載的行駛軌跡、生物特征等敏感個人信息,及地理信息、車外影像等,既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要素資產,也給個人隱私、國家公共利益與安全帶來了挑戰。目前汽車數據安全標準、認證評價、應用管理等機制仍不完善,制約了行業發展。
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1.加快制定汽車全生命周期的數據安全標準,指導產業發展。
2.建立汽車數據安全認證、評價機制。
3.構建汽車數據共享機制及平臺,促進汽車數據共享使用。
二、《關于大力發展汽車文化,助力從汽車大國走向汽車強國的建議》
我國的汽車文化發展尚顯滯后,在法律法規適配、應用場景開發等多方面還存在不少短板。大力發展汽車文化,形成“汽車技術/產品發展——汽車文化興盛——汽車技術進步和消費需求持續提升”的正循環,將成為推動中國從汽車大國走向汽車強國的關鍵助力。
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1.引導營造更加豐富的汽車文化場景,為汽車文化發展提供舞臺,為先進汽車產品與技術提供更豐富的應用場景。
2.適度放開汽車改裝限制,建立改裝零配件和汽車后市場的國家標準,為多樣化的創新汽車文化發展提供土壤。
3.全面落地放開二手車準遷限制、放開皮卡進城等品類限制,擴大汽車文化影響范圍及群眾基礎。
7、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
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
全國人大代表的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提出了多項推動自動駕駛應用落地的建議,包括加快自動駕駛立法工作、探索保險產品體系以及推動城市高精度地圖審核流程等。
一、《推動加快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相關立法工作》
建議在現有各部門、各地方推動和制定的政策法規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快自動駕駛汽車相關立法,明確自動駕駛系統運行時的法律要求、產品準入要求、事故認定邊界、產品責任等,完善“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等相關標準制定和管理規范。在此基礎上,加快形成中國特色的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汽車運行的法律體系,促進行業蓬勃發展,保持我國在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全球領先地位。
二、《探索建立自動駕駛技術及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產品體系》
何小鵬呼吁,通過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多方合作,加快探索完善保險保障機制,更好支持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和自動駕駛車輛的推廣應用,共同推動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同時他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制定自動駕駛汽車保險綱領性規劃,二是鼓勵部分地區開展自動駕駛保險創新先行先試,三是鼓勵自動駕駛汽車企業參與保險產品創新。
三、《推動加快城市高精度地圖審核流程》
何小鵬認為,需通過加快優化、簡化相應審核流程,提升地圖更新效率,以促進智能網聯汽車高精度地圖在全國范圍內更好推廣應用,也更有效地保障自動駕駛安全。
同時,在談到如何更好地加快城市高精地圖的審核流程,何小鵬建議,在保證國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簡化、便利化高精度地圖的審核流程,并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實現數據的及時更新,縮短高精地圖從采集到使用的周期,加快數據積累和技術迭代創新。核心措施有三:一是允許地圖增量更新集中審核,二是建立線上備案流程和先用后審機制,三是允許和鼓勵眾源方式更新地圖。
8、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控股集團董事長尹同躍
關稅、充電標準、商用車、動力電池、法規標準、創新、貸款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針對汽車行業提出了眾多建議。
一、《加速推進與有關國家開展關稅和自貿協議談判,支持中國車企走出去》
尹同躍代表建議:
1.目前中國進口整車基本都是高端小眾車型,建議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單位研究進一步降低整車進口關稅,以便爭取更加互惠的貿易政策,降低關稅壁壘。
2.商務部等部委加速與中國汽車出口主要市場所在國和地區簽訂貿易協定或關稅聯盟,制定與汽車有關的關稅政策,特別是拉丁美洲南方共同市場(南共體)、墨西哥、南非、歐洲國家。同時推進與已簽訂自貿協定國家的第二階段談判,將汽車納入協定目錄,加快汽車產品關稅互減的進程。
二、《規范電動汽車高壓超充標準》
尹同躍代表建議:
工信部牽頭盡快統一并升級下一代電動車充電標準,并與國際標準進行互通,讓國內車企、充電設施及第三方運營企業在統一標準的保駕護航下,升級整車技術,為車主提供更好的充電體驗,實現新能源整車的規模突破,加速國家電動化和清潔能源的進程。
三、《加快商用車(重卡、大巴)換電模式推廣應用,全面推動商用車電動化》
尹同躍代表建議:
1.工信部等部委加快商用車專用換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滿足換電模式的應用需求。
2.國家有關部委圍繞礦場、港口、城市轉運等應用場景,推動重型貨車和港口內部集卡、大巴等領域電動化轉型,形成明確的切換計劃。
四、《動力電池核心礦產資源海外戰略布局》
中國是鋰電行業的全球生產中心和需求大戶,但生產鋰電的上游核心、稀缺礦產資源卻大都分布于國外。
尹同躍代表建議:
1.將鋰、鈷、鎳列為國家的戰略儲備資源,通過與國際,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推動資源所在國將上述資源作為招商引資的開發項目。
2.引導我國相關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積極參與資源所在國開發和產業鏈合作,同時充分關注當地的生態與人文和諧,為當地經濟發展、社會福祉和我國產業的發展創收創利,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國家口碑,創造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條件。
五、《完善汽車安全法規和安全性能評價標準》
尹同躍建議:
1.工信部牽頭完善車輛安全技術標準,對嚴重影響用車安全的指標建議使用強制標準,如操縱穩定性強制標準、車輛裝配遠近光自動切換或智能遠光燈(ADB)的強制標準。
2.工信部整合C-NCAP評價體系和保險指數CIASI評價體系,制定出符合中國交通特點的評價體系,縮減主機廠開發成本和時間周期。
3.工信部牽頭梳理汽車網絡安全評價與驗收標準,并盡快實施國內網絡安全法規,可在部分城市先行試點。
六、《構建國家級汽車制造業產業數字化創新研究院》
尹同躍代表建議:
1.工信部、科技部、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管理應用中心等部門聯合汽車行業頭部企業,成立國家級汽車制造業產業數字化創新研究院,重點研究數字化賦能汽車企業、汽車行業的發展,促進中國汽車企業快速實現換道超車,提高中國汽車產業的世界地位。
2.根據汽車全產業鏈條里的各個環節,建議研究院與地方頭部企業合作,成立研究院試點分院,讓數字化的力量更全面、更深度地參與產業行業的各個環節中。
七、《允許貸款服務利息增值稅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尹同躍代表建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完善稅法,允許貸款服務利息增值稅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可逐步按比率抵扣,或針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抵扣等。
9、全國政協委員、賽力斯集團董事長張興海
政策支持、運力打通,助力車企開拓海外市場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副主席、賽力斯集團董事長(創始人)張興海對于汽車產業提出《關于加強數字化人才培養,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提案》《關于支持自主新能源汽車參與全球競爭的提案》。
一、《關于加強數字化人才培養,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提案》
張興海認為,推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發展,加強數字化人才的培養至關重要。“數字化人才集合了跨領域的多種能力和素質,并在不同領域的人才交融中,實現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戰略目標。”他強調,“打破行業壁壘,加速培育數字化融合性人才成為企業高效穩定數字化轉型的最大支撐。”
張興海建議,培育數字化人才一是強化產教結合,加快推進教育體系改革;二是拓寬和延展數字化相關技能人才的成長通道,讓“新藍領工人”事業更有奔頭;三是完善地方政府和汽車行業人才引育政策,加大對數字化人才吸引和激勵力度。
二、《關于支持自主新能源汽車參與全球競爭的提案》
張興海指出,目前中國新能源汽車出口面臨三個方面問題:一是歐美國家加大在新能源汽車相關領域的研發投入,頒布貿易保護法案,筑高專利壁壘;二是出口認證難,歐美國家對于進口新能源汽車提出了一系列繁復的技術法規及安全要求;三是陸海兩個通道運力受限導致出口物流困難。
對此,張興海建議,一是給予政策技術性指導,助力車企開拓海外市場,為車企在技術交流、海外參展等方面提供便利,幫助車企解決“認證難”,以及熟悉海外汽車市場規范等;二是協調解決出口運輸運費高、運力不足等突出問題,完成鐵路運輸降本,補貼運價,打通廣州南沙港、寧波港等多個港口運輸通道,實現順利出海。
10、全國人大代表、中創新航董事長劉靜瑜
鋰電池、動力電池回收、碳管理
一、《關于構建新能源鋰電池產業有序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1.“資源統籌一盤棋”,強化國家對核心礦產資源尤其是鋰資源的整體調控與管理。建議相關部門統籌規劃并主導國內鋰資源的開發;
2.“有序競爭一盤棋”,建議出臺相關政策,進一步規范利用市場優勢地位不正當競爭、利用無創新性專利惡意訴訟等引發的行業內卷及過度消耗行為;
3.“海外市場拓展一盤棋”,建議相關部門引導或搭建行業共有技術平臺,鼓勵支持動力電池企業在海外建廠。
二、《關于建立動力電池高效回收體系的建議》
1.對電池回收體系進行頂層策劃,由動力電池企業牽頭,從產品設計源頭制定電池回收路線,建立高效電池回收體系;
2.制定回收過程的標準規范,確保回收低碳、環保、高效,并具備經濟價值;
3.優先支持具備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大數據管理能力,掌握低能耗零污染材料再生技術的動力電池企業進行產業化布局。
三、《關于完善動力電池碳管理體系,創新突破海外市場“碳壁壘”的建議》
1.推進動力電池綠色技術創新及推廣應用,加快電池產品綠色低碳轉型。組織制定行業能耗、污染、碳排放標準,支持企業加強新材料、新工藝、高效裝備等重大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攻關,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資源利用水平。
2.完善行業管理規范,構建國家層面統一標準的產品碳足跡認證體系。完善綠色低碳標準、認證、標識體系,促進國際合作和互認。
11、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
新型鋰離子電池、儲能和氫能產業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圍繞能源革命,計劃提交5項建議,內容涉及新型鋰離子電池、儲能和氫能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新能源“卡脖子”技術聯合攻關,以及“鏈主”企業的培育。
一、關于推動鋰電池最優化應用,鼓勵各類電池技術平行發展的建議
建議:建立鋰離子電池應用分級管理制度,推動鋰離子電池應用最優化發展;從政策、輿論等各方面為各類技術路線創造平行發展的應用條件和氛圍;鼓勵發展安全性高、性能更好的新型動力電池,給予穩定的創新條件。
二、關于推進氫能產業突破發展瓶頸,加速實現全面市場化的建議
氫能被視為21世紀最具發展潛力的清潔能源。在氫能及氫燃料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存在著氫能市場分割嚴重,科研人才緊缺,燃料電池成本較高,燃電車輛使用費高,加氫站有潛在風險等問題。
建議:落實氫能產業發展規劃,鼓勵地方出臺應用補貼,出臺強有力的氫氣補貼,建立人才培訓和評價機制,建立加氫站安全運行管理體系,以及規范涉氫應急防范和處置流程。
三、關于加快解決新型儲能瓶頸問題,深化能源變革的建議
1.多目標平衡,完善新型儲能政策機制。國家盡快出臺用戶側儲能接入、驗收管理實施細則,鼓勵分布式發電企業與周邊用戶按照細則規定直接交易,破除“隔墻售電”玻璃墻等。
2.多維度降本,提升新型儲能項目收益。建議中大型儲能項目的能耗指標根據全國各地實際采取省域統籌,不納入地方能耗指標,提升儲能安裝用戶用能權,如有序用電期間優先用電等。
3.多渠道保供,豐富新型儲能技術路線。建議在規模化發展新型儲能設施時,應系統考慮多種技術路線并存,特別是要大力發展更具經濟型、安全性的鉛炭電池,打造更加安全高效低碳的儲能電站。
四、關于加強新能源“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有效保障能源安全的建議
政府加大對科技領軍企業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面向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創新聯合體;創新換道超車思路,加速培育自主路線的產業生態;進一步加大對新能源基礎原材料的探礦和開采儲備;搭建新能源產業引才平臺,落實人才政策,建設結構更加合理的人才隊伍。
五、關于加大對新能源“鏈主”企業培育,形成并放大新能源標志性產業鏈輻射效應的建議
新能源涉及產業多,產業鏈長,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在當前大背景下,新能源產業要加大對“鏈主”企業培育,發揮鏈主企業生態主導力,形成并放大新能源標志性產業鏈輻射效應,構建新能源產業發展新格局。建議:
1.圍繞“鏈主”企業打造產業集群。培育一批上下游企業,暢通產業鏈供應鏈各環節,以鏈式效應帶動產業集聚,增強產業集群效應;鼓勵“鏈主”企業整合上下游資源。
2.增強“鏈主”企業生態輻射能力。建議國家建設協同創新體系,圍繞各地“鏈主”企業建設智慧產業大腦,整合上下游資源,形成共同體,推動產業鏈供應鏈耦合發展。
3.完善“鏈主”企業體系及要素保障。建議國家擴大“鏈主”企業群體,持續加大對“鏈主”企業支持力度,對“鏈主”企業給予政策傾斜支持。
12、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國強
氫能、燃料電池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國強圍繞我國氫能和燃料電池產業提出了建議。
一、擴大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數量,以示范運行提質降本。
張國強建議,擴大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將經濟基礎好、氫源豐富、產業配套基礎好的地區納入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先行先試,推廣燃料電池汽車,建立覆蓋城市群的低碳、清潔交通體系,用規模化帶動高質量、低成本的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
二、探索多元化氫源供給模式,推動可再生能源綠氫發展。
張國強建議,探索多元化氫源供給模式,統籌經濟性和供應能力,保障氫能產業發展初期需求,滿足多元化應用場景需求。如,做好工業副產氫、化石能源制氫產能整合工作,前期支撐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推動風、光、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及電解水制氫項目,打造可再生能源綠氫基地等。
三、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氫能制、儲、運、加產業鏈發展。
張國強建議取消須在化工園區內制氫的限制,支持非化工園區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的發展。同時,出臺國家層面加氫站審批管理辦法,優化相關審批、建設、驗收流程,形成從項目立項到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全過程的審批辦法。合理利用已有加油、加氣場地,鼓勵綜合能源補給站建設。此外,張國強還希望制定加氫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助辦法,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
13、全國政協委員,星星充電創始人、萬幫數字能源董事長邵丹薇
新能源汽車、充換電
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星星充電創始人、萬幫數字能源董事長邵丹薇,帶來了《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助力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提案》。
對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建議如下:
一、加強充電設施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
建議以政府為主導建設全國統一的充電監控平臺,挖掘大數據價值,集成接入各類充電設施和新能源企業運營平臺數據,發揮數據賦能作用,為充電資源的大范圍優化配置提供支撐;同時引導企業聯合合作,實現各類充電設施的互聯互通,提高用戶充電體驗。
二、推廣科學高效的充換電模式
優先發展“企事業單位有序充電為主+公共快充為輔”的“工作地充電”模式,出臺相關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迅速布局充電設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在城市服務半徑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加強快充樁布局,補足充電服務短板。在重卡、物流等專用車領域,進一步加大換電模式推廣應用,落地實施換電車輛購置補貼、城市通行路權開放、場站建設運營優惠等支持政策,提升換電模式的經濟性。
三、更新完善充換電設施技術標準
由工信部、國家能源局與中電聯等部門聯合牽頭,協同車端與樁端規范充電設施技術標準。明確大功率充電技術路線、起草光儲充等系統產品技術標準、完善V2G與小功率直流的技術規范、探索直流母線充電微網的技術示范、更新充電設施兼容性要求與數據共享模式,推動研制高性能、高兼容性換電設備,完善換電車輛、動力電池、換電接口等標準,提升換電的可靠性。
四、推動新能源汽車與電網協同發展
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市場運營機制,通過V2G等試點示范,運用實時價格信號引導新能源汽車參與車網互動。充分發揮電網平臺樞紐作用,挖掘新能源汽車參與電網負荷調節的潛力,實現充電負荷與新能源供應的精準匹配,更好地助力能源綠色轉型。
14、全國人大代表、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
氫燃料電池
全國人大代表的中國民間商會副會長、海馬集團董事長景柱提出關于在海南大力發展氫燃料電池乘用車的建議。
景柱建議從三方面在海南大力發展氫燃料電池乘用車。
一、建議將海南納入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
“海南既具島嶼特點,又是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具有推廣氫燃料電池乘用車的地理優勢和目標人群,十分適合納入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開展推廣。”景柱認為。
二、建議在海南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鼓勵本土企業積極參與氫燃料電池乘用車全產業鏈的研發和生產
由于氫燃料電池乘用車研發、制造及應用推廣前期投入巨大,景柱建議從研發端、制造端、上游氫能供給端以及下游應用端政府提供相應財政補貼。如在研發端,對企業投入氫燃料電池乘用車的研發費用,按一定比例進行補貼;對上游氫能供給端的環島加氫站建設投資按照加氫能力標準給予相應補貼,加氫站對外銷售氫氣給予價格補貼等。
三、建議由政府統籌,整合社會資源,在海南東、西、南、北、中率先建成五個大型“綠色能源中心”
集谷電綠電充電換電、谷電綠電制氫加氫、谷電綠電儲能儲氫削峰填谷等多功能于一體,每座“綠色能源中心”占地約200畝,可滿足1萬臺新能源汽車需求,以環島旅游公路驛站為依托,在產業鏈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新業態。
15、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
二手車
全國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勁波發布了今年提交的兩會議案《關于進一步暢通大循環,激發汽車消費潛力的建議》。
姚勁波認為,汽車消費已經進入“換購”時代,二手車的順暢流通,對促進汽車消費更顯重要。姚勁波建議,從減稅降負、科技手段賦能等方面入手,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激發汽車消費潛力。他建議,“隨著2022年10月臨時號牌、反向開票等政策的出臺,相關政策體系基本完善,對扶持優質經銷型企業做大做強、促進汽車消費,開始逐步發揮顯著作用。”姚勁波表示,為鞏固前期成果和努力,讓政策體系持續發揮應有價值,建議長期確定二手車經銷減按銷售額0.5%征收增值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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